污水管道闭水试验
1 施工准备
1.1技术准备
1、施工前做好施工图纸的会审,编制施工方案及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2、编制依据:GB 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2机具设备
1、设备:
(1)大功率潜水泵、胶管(要用于闭水试验时抽水用);
(2)标尺(主要用于观察灌水时水位变化情况);
(3)刻度尺;
(4)水位测针(由针体和针头两部分构成);
(5)百分表;
(6)电流表。
1.3作业条件
1、污水工程闭水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1)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已验收合格;
(2)管道未回填且沟槽内无积水;
(3)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不得渗水;
(4)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2、污水工程试验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将检查井内清理干净,修补井内外的缺陷;
(2)检查充水及排水闸门,不渗漏;
(3)设置水位观测标尺;
(4)标定水位测针;
(5)准备现场测定蒸发量的设备;
(6)灌水的水源应采用清水并做好灌水和放水系统的设施。
3、污水工程闭水试验前,应做好下列检查工作:
(1)外观质量检查合格;
(2)构筑物内清理完毕,无杂物积水现象;
(3)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4)闭水试验所需材料设备进场,人员到位;
1.4与上一道工序衔接
管道安装和检查井施工完成后,进行高程复核等自检,合格并 监理验收完成后方可进行闭水试验。
2 质量要求及质量控制措施
2.1质量要求
基本要求
1、管材:均采用DN500 HDPE缠绕增强管(B型结构),HDPE缠绕增强管(B型接口)采用承插式电熔连接,其技术要求:(1)de500管道环刚度要求≥8KN/㎡,de600到de1200管环刚度≥12.5KN/m2;(2)管材成份含聚乙烯必须大于98%,且不含有CaCO3、CaO、Fe2O3、石蜡等成份;(3)冲击强度≤10%;(4)永久性屈曲变形30%能复原且无破裂无分层;(5)缝的拉伸强度:DN500≥510N,DN 600≥760N ,de800以上管径≥1020N。
2、塑料检查井:环刚度要求≥12.5KN/㎡,轴向承压能力≥60KN,压力消失后无破损、裂缝或变形。
3、爬梯:HDPE塑料检查井采用内设置踏步,采用截面不小于40mm*40mm的塑料型材制作。
2.2验收标准
1、闭水试验法应按设计要求和试验方案进行。
2、试验管段应按设计井段分隔,抽样选取,带井试验。
3、管道闭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不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内壁加2m计;
(2)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加2m计;
(3)计算出的试验水头小于10m,但已超过上游检查井井口时,试验水头应以上游检查井井口高度为准;
(4)管道闭水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D(闭水法试验)进行。
4、管道闭水试验时,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且符合下列规定时,管道闭水试验为合格:
(1)化学建材管道的实测渗水量应小于或等于按下列计算式的允许渗水量。
q=0.0046D1 (9.3.5-2)
式中q——允许渗水量(m³/24hkm);
D1——管道内经(mm)。
5、管道内径大于700mm时,可按管道井段数量抽样选取1/3进行试验;试验不合格时,抽样井段数量应在原抽样基础上加倍进行试验。
3 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清理检查井内壁—–封堵井口—–灌水浸泡——检查沿线管道外壁及检查井渗水情况——验收——缓慢放水
4 主要施工操作工艺
根据设计要求每个检查井都必须在其砂浆达到100%设计强度后,用以考核检验污水处理构筑物的渗水量是否达到标准要求,以免污水渗漏,再次污染环境。这期间应注意闭水试验必须用清水(切忌用污水),逐池缓慢地放水试验,发现渗漏点要做好标记。当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不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内壁加2m计;当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加2m计;当计算出的试验段水头小于10m,但已超过上游检查井井口时,试验水头应以上游检查井井口高度为准。首先将被试验的管段起点及终点检查井的管子两端用钢制堵板堵好,在上游井的管沟边设置一试验水箱,将进水管接至堵板的下侧,下游井内管子的堵板下侧应设泄水管,并挖好排水沟。管道应严密,并从水箱向管内充水,管道充满水后,浸泡1~2昼夜再进行试验。量好水位,观察管口接头处是否严密不漏,观察30分钟,测量渗水量应满足规范要求。闭水试验完成后及时将水排出。
4.1准备工作
灌水之前首先将检查井内清理干净,以免充水后井内浮渣漂浮水面,影响测试精度。对于预留孔洞,预埋管口及进出口等都要加以临时封堵,同时还必须严格检查充水及排水闸口,不得有渗漏现象发生,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再计算出设计水头标高,再依据设计水头与管顶内壁和上游检查井井口标高相比的结果来决定试验水头的选取。然后即可设置灌水水量观测标尺,用以观察灌水时水量所达到的渗水量。
4.2灌水
向污水管内灌水宜分三次进行:第一次灌水为设计水量的1/3;第二次灌水至设计水量的2/3;第三次灌水至设计水量。当试验水头达到规定水头时开始计时,观测管道的渗水量,直至观测结束时,若发生渗漏严重的情况,应不断地向试验管段内补水,保持试验段水头恒定,以便更好地查找渗漏的地方并做标注。渗水量的观测时间不得小于半小时。
4.3水位观测
1、灌水时的水位可用水位标尺测定。
2、灌水至设计水位进行渗水量测定时,应采用水位测针测定水位。水位测针的读数精度应达1/10mm。
3、灌水至设计水深后至开始进行渗水量测定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24h。
4、测读水位的初读数与未读数之间的间隔时间为24h。
5、连续测定的 时间可依实际情况而定,如第一天测定的渗水量符合标准,应再测定一天;如第一天测定的渗水量超过允许标准,而以后的渗水量逐渐减少,可继续延长观测。
4.4仪器装置
1、水位测针:由针体和针头两部分构成
2、百分表
3、电流表
4、渗水量的测定
5、实测渗水量时应按下式计算:
q=W/TL (B.0.1)
式中q——实测渗水量(L/(min.m));
W——补水量(L);
T——实测渗水量观测时间(min.m);
L——试验管段的长度(m);
在满水试验中并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
闭水试验合格后,即可缓慢放水,闭水试验应填写试验记录,格式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附录三中附表B.0.2表的规定。构筑物不得有漏水现象,渗水量按以下标准检测是否合格
闭水试验合格后,应及时进行下一道的工序及回填,不合格应缓慢放水并重新处理再做闭水试验检测,直至合格。
4.5验收
管道工程大都是地下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施工完毕要进行竣工验收。闭水试验是对管道进行水密性试验的检查验收。试验表格为:排水管(渠)道闭水试验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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