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53个世界地球日,我们来继续关注西坑村蓄水矿坑最新的情况。
废弃矿坑被随意倾倒危险废物
2021年5月11日凌晨6点,几辆大卡车开进龙田镇西坑村,将大量的二次铝灰倾倒入村民平时用于蓄水的废弃矿坑内。
此后,矿坑中的水就变成了青灰色,水面上还冒着泡泡,不断散发着刺鼻的气味。
涉案人员获利两万多元
修复费用高达六百多万元
经调查,涉案人员这样倾倒共获利两万多元,然而因此举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则需要投入650万元左右的环境修复费。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朱榕
专家咨询费包括前期的评估工作,将近花了79万元。对于已运输的33000吨废水,将近花了400万元。接下来各项工作可能还要加进去100万元,预估在650万元左右。
政府花费将近百万元购置除氟机
用于废水处理
除了资金投入外,人力、物力的投入更是难以估算。水坑中的水位并不低,一方面担忧继续往下渗,污染面扩大,一方面马上迎来雨季,如果被污染的水漫出,后果难以估量。因此,越短时间处理好这一池被污染的水,对环境的损伤就会越小。对此,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给出的处置建议是:建议考虑将废水运至周边污水处理厂进行消纳处理。
然而,这一池的废水足足有四万多吨,周边污水处理厂根本无法将其处理到可排放的标准,还得需要一台除氟设备。龙田镇政府马上做出反应:花费近百万元购入设备。
打通了废水处理的“最后一公里”,接下来的任务便是这4万多吨废水的抽水转运工作。
近半年的抽水转运作业
目前废水只剩最后一万吨
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这半年间,随着抽水机、除氟机、转运车每天不断运作,矿坑里的废水不仅水量有了明显的下降,水的颜色也从原来的青灰色慢慢变得清澈。
The World Earth Day
今年3月底,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再次对池内的水质、矿坑下露出的危险废物进行了第二次采样检测。得出的结论是:被水浸过的这些危险废物,已经不具有反应性和浸出毒性的危险特性。
池内的废水,超标的含量较初期水质相比有所下降,但总体含量仍然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标准限值。建议龙田镇尽快启动矿坑剩余废水的转运工作,争取在今年雨季到来之前转运完毕。
回顾整起事件,我们既看到了违法者图一己之私,将环境破坏;也看到了生态环境损害后,政府部门最紧迫的工作是启动生态环境修复,以最大程度减少影响。
福清市生态环境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倪政凯
在福清市的话这个算是第一起重大污染案件,影响比较大,而且倾倒的危险废物量非常巨大,造成的损失也非常巨大,在生态修复方面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目前这笔资金都是政府垫付的。
环境有价 损害担责
当然,这起污染事件得以处置,我们还应该看到群众、政府部门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所持的零容忍态度。
不仅如此,司法部门也在依法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按照以往,由于缺乏相应规制,当发生类似污染事件后,赔偿工作往往陷入“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但如今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要严格实行赔偿制度,通过“有价赔偿”护“无价生态”。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庭法官 吴旭华
破坏生态环境,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不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侵权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不负绿水青山 方得金山银山
如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我国“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染防治是其中一大攻坚战。而通过这起案例,我们还应该清醒认识到所面临的挑战。
福建省政协委员
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副教授
马祥庆
特别是在我们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对怎么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经济的发展生产出了大量的固体废弃物,怎么保证固体废弃物既能够维持一定的经济增长,又能够保护环境,对我们现在的管理、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调查后记
当然,要完成这个挑战不仅仅是管理方的事,还需要各方的切实参与和努力,用自己的行动为子孙后代守护好天蓝、水净、地绿的美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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