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环保专家解读“史上最严”新《环保法》

今年,烟台市环保部门将在哪些领域“亮剑”,围绕新《环保法》出台哪些措施,将成为影响“烟台蓝”是否继续延续,环境治理能否进一步改善的“关键点”。

烟台市环保局局长姜青山———“震慑力”逼着企业守法经营

座谈会上,烟台市环保局局长姜青山谈到,去年以来,烟台市对空气质量改善治理力度是空前的,“今年,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势必会给全市的环保治理工作再‘添把火’,可以说今后有了更好的‘抓手’。”新《环保法》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是一部能对怨声极大的污染现象打出硬拳的法律,它提供了一系列足以改变现状并且有针对性的执法利器。

据悉,相较于原有法律被诟病的“偏软”,新《环保法》从47条增加到70条,从多个方面既强化了环保等部门的责任,又赋予环保等部门很大的权力,改变了环保等部门处罚力度、执法手段都相当有限的窘境。新《环保法》赋予环境执法更多权力,对企业实施查封、扣押,按日计罚、上不封顶等,将产生强大震慑作用。

姜青山局长说,以往因为违法成本低,企业往往会铤而走险,如今对违法行为处罚越来越严格,将对企业起到一定震慑作用。这也会逼着企业必须掌握新《环保法》确定的法律底线,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严格约束自身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可以说,新《环保法》必将建立起依法治污的良好氛围,重权在手,环保执法人员必须铁腕治污。

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王颖———严重违法者将被刑事拘留

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王颖在座谈会上说,“以往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最切身的体会就是‘违法成本低’,违法企业往往在缴纳远低于守法成本的一次性罚款后,还继续污染环境。新《环保法》在这方面有着明显改进,最突出的制度是按日计罚制度。”比如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最高的处罚不能超过50万元,但往往一套环保设备都不止50万元,企业宁愿违法也不愿增加环保设施,新《环保法》规定了“按日计罚”,增加了处罚力度。按照新《环保法》,企业违法排污后,将首先被处以一笔罚款,比如5万元。如果还是不改正,企业将每天都被罚5万元,直到整改完成,这个处罚上不封顶。

不仅如此,今后,环保部门将对环境破坏行为和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严重违法者将被刑事拘留。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环境监察支队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违法建设项目、不执行“三同时”、偷排或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同时,也欢迎全社会对环保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 ,共同守护碧水蓝天。

牟平区环保局局长姜伟———学好、宣传好、用好新《环保法》

牟平区环保局局长姜伟说,“在新《环保法》实施前,牟平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走访了部分企业,不少企业负责人坦诚地讲,以往,企业作为污染排放的可能主体,面对偷排偷放只被罚款数万元,而治污设施需要耗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悬殊。”但在处罚无上限的新《环保法》面前,企业将面临无限放大处罚的威慑。同时,对于新法的出台,基层环保工作人员纷纷点赞,因为我们手中又多了一把“尚方宝剑”,它对环保的一些基本制度作出了规定,比如环境规划、环境经济政策、生态补偿等,并针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又设计了按日计罚,加大了处罚力度。相信许多群众期待第一张罚单的依法出炉,以儆效尤。

但环保工作人员希望企业都能严守法律,让环保罚单无处可开。“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只有将其上升为公众普遍意识并转化为自觉行动,才能发挥法律应有的作用。”对此,牟平区已经广泛开展了新《环保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掀起学习新环保法的热潮,为新法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林宗浩———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是“最亮点”

近年来,公民的环境权利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此次《环保法》的修改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获取环境信息、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环境管理等三项具体的环境权利,为完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奠定了更为明确和坚实的权利基础。

实践表明,环境保护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但仅靠政府机关也是不现实的。一方面,缓解和治理环境污染,主要依靠公众增强环保意识,采用低碳、清洁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相对而言,行政执法力量是有限的,监管疏漏在所难免。公众参与作为社会监督机制,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社会矛盾,尽早发现环境污染行为。设立公众参与的机制和平台,可以有效地促进公众与政府或建设单位之间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防止事后冲突和过激行为的发生,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民主化。

烟台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院长孙瑞川———给环保科研加装“助推器”

新《环保法》从创新立法理念、加强生态技术手段、强化监管力度、转换监管模式、加强民众参与和加强违法惩处等方面做了调整,为环保科研、环保服务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法律指导。新《环保法》重述了“预防为主、源头控制”首要法律地位。

烟台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院长孙瑞川认为,“要把划定生态红线、做好总量控制、地表水、地下水和环境空气自净能力作为今后一个阶段生态环境研究的方向。”为生态基础研究、机理研究、提供了科研新题和思维转变。在新法的指导下,环境监管将逐步实现技术先进化、模式科学化和执法强硬化的转变。在技术研发上,各级政府和科研、咨询机构,将加大环境监管的资金投入,增强监管设备引进和人才培育力量,深化同国内外先进技术交流,发挥好环境监管对环境问题的预防和监控能力。

在监管模式上,由传统的“点源”监管模式向区域监管、流域监管和面源监管,逐步建立环保“大数据平台”,完善违法信息记录评估等诚信档案,发挥好互联 和人民群众的作用,逐步实现全民监管。构建公众信息平台,科研、环境保护信息更加公开,搭建企业技术服务平台、资源综合利用平台、公共平台、总量交易平台。

华能烟台发电厂副厂长姜勇———给排放不达标企业戴上“紧箍咒”

华能烟台发电厂副厂长姜勇认为,“归根到底,与新《环保法》具有最直接关系的还是企业。新环保法中,涉及市场经济手段的有七八项之多。”除了沿用过去的排污费之外,国家在研究制定环保税,也对税费做了一些衔接。从中可以看出,国家此次新《环保法》的修改使用了市场经济手段,这就将意味着它要比之前单纯的行政手段更为有效,更能被相关企业接受。

另外,新《环保法》对重点行业尤其是对能源电力行业的节能环保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法出台后,地方政府只能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标准,不能比国家标准更宽松,这相当于给一些排放标准要求不高的地方火电企业戴上了“紧箍咒”。总体来说,新法对燃煤电厂的排放要求更加严格。华能烟台发电厂是燃煤为主的发电企业,目前承担着烟台市75%的供暖任务,主要污染物是废气。为满足新《环保法》要求,电厂进行了大量的环保改造工作,近三年环保投资累计约3.5亿元。下一步,企业必须以不计成本、壮士断腕的勇气进行环保改造,满足环保法要求,为蓝天碧海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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