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线索,辖区内部分商场沿街LED电子屏、餐饮店广告牌、工地塔吊照明等广告设施、照明设施存在夜间照明时间过长、亮度过高等光污染问题,居民反响强烈。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区院公益检察室检察官及助理立即行动,主动利用夜间全员加班加点,开展实地勘察、现场取证、数字照度计快速检测等,对群众反映的点位逐一进行排摸勘查。
晚上8点·检察官来到了这里
在调查过程中,有一处照明设备数据指标尤为异常:经检察官在现场手持数字照度计检测,该照明设施在垂直光源距离5米处照度为309LUX(勒克司,照度单位),垂直光源距离1米处照度为416.4LUX。3名检察人员在现场勘查仅5分钟后,便出现眼睛流干涩、流泪的不良反应。
此外,经调查得知,部分照明、广告设施不仅亮度过高,且彻夜开启,周边群众深受漫漫“白昼”煎熬,苦不堪言。
参照《上海市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为了避免户外广告设施夜间照明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每天23:00之前,住宅窗户的垂直面照度限制在10Lux以内。严禁向下照射或者是出现散光;在使用灯具的时候也有一定的要求,再好使用颜色偏黄的灯具,白炽灯以及光亮较强的灯具最好不要使用,一些比较炫的灯具更是不可以使用。
经查,涉案室外照明设备、广告屏的照度强度、开关时间等不符合城市环境照明相关标准,就社会正常认知和感受而言,已超出一般公众普遍可容忍的范围,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困扰。
检察建议 推动多部门联合治理
在详细调查核实基础上,青浦区检察院通过磋商座谈、检察建议等方式,凝聚职能单位合力。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各自法定职责,督促查处整改;开展专项排查和整治,减少或消除辖区光污染情形。
近日,相关职能单位已全部回复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对上述商家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违法户外广告设备责令关停,对已备案的照明设备要求按照规范标准设置亮度和时间。
问题解决了吗?
“没想到,广告牌竟然拆了,这下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9月28日,群众反映的商场门前开来一辆大吊车,检察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也一同来到作业现场“回头看”。只见施工人员正在慢慢将一块块LED屏幕拆除,路过的居民看到此情此景,喜出望外,困扰他们许久的问题解决了!
此外,其他光污染点位也在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有效整改。
这下
附近居民能
欣赏美丽星空
安享宁静夜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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