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的一些LED广告灯箱亮到无法直视,晚上睡觉必须拉上厚厚的窗帘。”
“路上广告牌太刺眼,开车影响视力,特别容易发生事故。”
近年来,城市光污染问题逐渐显现。玻璃幕墙、户外广告招牌、电子屏、景观照明、监控照明等城市光源的过度照射,给居民生活、交通安全等带来负面影响。
光污染让不少人不胜其烦,你所在的地方是否有同样的困扰?
最近,这个地方对光污染出手了!
8月1日起,新修改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新增了防治“光污染”的内容,成为我国首部纳入光污染治理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这项法规的颁布实施,为治理城市光污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立法背景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是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体系中的基础性法规。条例1994年12月出台,至今已作了八次修改完善。近年来,户外广告招牌、景观照明、监控照明、工地照明等城市光源过度照射形成的“光污染”,对居民生活、交通安全等造成的影响日益凸显,亟需加大治理力度。
上海市民吴玉婷:我是住在这附近的居民,现在那个广告设计光线太刺眼了,对我们居民的居住影响很大,影响我们的正常休息。
上海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魏蕊:随着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城市越来越亮,伴随而来的光污染问题也越来越显著,大家对这个问题都非常关注。2021年1月到11月份,上海市民热线收到市民的投诉,有关光污染的投诉就有3341件,和2017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4%。
立法亮点
分区域亮度管理措施
此次条例修正案在整合现有光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升级,强化源头管控,要求在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相关规划中明确分区域亮度管理措施。其次,强化绿色照明,要求住建、绿化市容等部门应当依据城市照明相关规划和节能计划,完善城市照明智能控制 络,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照明新技术、新产品,提高照明的绿色低碳水平。
光源不符要求,应及时调整
??光污染给交通安全埋下巨大隐患,交通补光灯“亮瞎眼”问题多次上热搜。此次修法强化技术要求,明确道路照明、景观照明以及户外广告、户外招牌等设置的照明光源不符合照明限值等要求的,设置者应当及时调整,防止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车辆、船舶安全行驶;同时,在监控设施建设过程中,应当推广应用微光、无光技术,防止监控补光造成眩光干扰。
直射住宅窗户,最高罚五万
强调对居民居住环境的保护,这里有两个部分,一是禁止直接射向居民的窗户,并对这种行为规定了处罚,如果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千到五万元的罚款。第二是对施工作业工地进行了规定,电焊或者夜间施工的照明都需要采取一些遮蔽的措施,如果没有采取这些遮蔽措施,也可以给予一万到五万的处罚。如果拒不改正的,还可以暂停施工。
人大时评
防治“光污染” 让仰望星空不再是奢望
近年来,城市光污染问题逐渐显现。据央视财经 道,从8月1日起,新修改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新增了防治“光污染”的内容,成为我国首部纳入光污染治理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这项法规的颁布实施,为治理城市光污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灯光,是城市夜行者们的指引。随着城市夜景照明的迅速发展,玻璃幕墙和LED照明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在打造出一个又一个“不夜城”的同时,充斥在大街小巷的跑马灯牌、建筑幕墙的反射眩光以及过量的景观照明,却让“光污染”成为一种新的环境问题。以至于,当人们想抬头望一望天上的星空时,都变成了奢望,如何治理“光污染”变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正式实施,是一次有益尝试,对全国范围内治理“光污染”具有借鉴意义。以往,城市居民在面对景观照明直射住宅窗户时,不胜其扰但又无处诉苦。城市里的光源设备种类不一,光源质量也参差不齐,按照一些城市的地方条例规定,针对“光污染”治理,并没有一个确切的执法主体,虽然环境、住建、市政管理部门都有运维权限,可问题出现后,往往找不到具体负责的职能部门,导致“光污染”存在管理缺位的现象。
以今年5月发生在江苏阜宁县的一次“拆除街头跑马灯”事件为例,当时,为了避免广告灯牌带来的光污染,城管部门对全县的刺眼LED跑马屏全部拆除,这次拆除行动的实施主体是城管,但最后商户们反映的灯牌制作以及更换的费用无人承担等问题,却折射出“光污染”执法和治理过程中,存在权责界限不清甚至可能推诿扯皮的现象。此次《条例》弥补了过去权责不明、分工不合理的盲点,既确立了源头治理的概念,也拓展了治理的覆盖面。
事实上,“光污染”问题,已经越来越渗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为了避免“光污染”,确实有必要根据城市布局及功能分区,进行亮度等级划分,合理控制分区亮度。比如,适当引入“暗夜保护”的理念,或者将杭州市在2019年引入的“黑天空”概念,加以延伸和推广,在城市规划初期,就划分“暗夜保护区”,让该亮的地方亮起来,该静谧的地方也能回归静谧,在减小光污染的同时,实现节能和环保。
当然,治理“光污染”不是为了让人们伸手不见五指,而是对城市玻璃幕墙、景观照明和霓虹灯加以控制和科学管理,以期逐渐形成既有特色又能体现低碳理念的城市景观照明系统。防治“光污染”,要将“防”和“治”拆分开。所谓防,就是在一些照明设施设计规划的时候,考虑到过度照明的因素,用技术手段界定污染指标;所谓治,则是在出现“光污染”问题时,能够找到源头,用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改进,在后期的熄灭“不夜城”等措施中,也应该兼顾生态文明和“烟火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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