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尘检测仪的检定和校准
(1)计量器具必须按期送计量部门检定,检定合格,取得检定证书后方可用于监测工作。
(2)压力计、流量计等至少半年自行校正一次。
(3)烟尘检测仪每3个月至半年校准一次。在使用频率较高的情况下,应增加校准次数。若发现传感器性能明显下降或已失效,必须及时更换传感器,并送计量部门检定
2、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检验
(1)对整个采样系统进行气密性检验。
(2)空白滤筒应检查外表有无裂纹、孔隙或破损。
(3)检查皮托管和采样嘴,变形或损坏者不能使用。
(4)气态污染物采样,要根据被测成分的存在状态和特性,选择合适的采样管、连接管和滤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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