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南昌建筑工地车辆冲洗平台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南昌建筑工地车辆冲洗平台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全面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迎接中博会在我市的胜利召开,切实维护城市整洁优美环境,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我委联合市*委、市*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全市渣(余)土运输及建筑工地出入口卫生管理的通告》,现就加强建筑工地出入口的车辆冲洗平台建设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区(开发区)新开工的建筑工地,必须设置冲洗平台及冲洗设施

1、车辆冲洗平台标准:车辆冲洗平台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由出车平台和冲洗平台两部分组成,并合理设置排水沟、过滤池、集水池,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鼓励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

2、洗车设备设置标准:车辆冲洗平台应接通水管,配备适合大型车辆冲洗要求的高压水枪等冲洗设备。

3、车辆冲洗平台管理:每个工地应根据车辆进出情况,配备专职人员对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确保车辆不带泥出场。

二、实行城区(开发区)新开工工地车辆冲洗平台验收管理制度

1、车辆冲洗平台应由建筑工地项目管理单位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明确验收意见

2、市建安站负责加强对车辆冲洗平台验收工作的监督,对未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的建筑工地,不得签署合格意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严格管理,加大巡查整治力度

1、加大对城区(开发区)建筑工地严格按标准配齐车辆冲洗平台及设施的监督检查,加强建筑工地车辆冲洗平台的管理,严格冲洗制度,严禁未经冲洗的车辆驶出工地。

2、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据《南昌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第三十二条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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