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拟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第1号修改单。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2月10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 电子信箱:gb2760@。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本修改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2年xx月xx日第xx号公告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修 改 事 项)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中表2有害物质*: 表2有害物质*
修改为:表2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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