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空玻璃检测设备执行标准

5.2.3中空玻璃两对角线之差
正方形和矩形中空玻璃对角线之差应不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
5.2.4中空玻璃的胶层厚度
单道密封胶条厚度为10mm±2mm.双道密封外层密封胶层厚度为5mm~7mm(见图形1),胶条密封层厚度为8mm±2.0mm(见图2),特殊规格或有要求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商定.
5.3外观
中空玻璃不得有妨碍透视的污迹、夹杂物及密封胶飞溅现象。
5.4密封性能
20块4mm+12mm+4mm试样全部满足以下两条规格为合格L1)在试验压力低于环境气压10Kpa±0.5Kpa下,初始偏差必须 ≥ 0.8mm;(2)在该气压下保持2.5后,厚度偏差的减少应不超过初始偏差的15%.
20块5mm+9mm+5mm试样全部满足以下两条规定为合格L1)在试验压力低于环境气压10Kpa±0.5Kpa下,初始偏差必须 ≥ 0.5mm;(2)在该气压下保持2.5h后,厚度偏差的减少应不超过始偏差的15%.其他厚度的样品供需双方商定.
5.5露点
20块试样露点均 ≤ -40度为合格.
5.6耐紫外线照射性能
2块试样紫外线照射168h,试样内表面上均无结雾或污染的痕迹、玻璃原片明显错位和产生胶条蠕变为合格。如果有1块或2块试样不合格,可另取2块备用试样重新试验,2块试样均满足要求为合格。
5.7气候循环耐久性能
试样经循环后进行露点测试。4块试样露点 ≤ -40度为合格。
5.8高温高湿耐久性能
试样经循环试验后进行露点测试。8块试样露点 ≤ —40度为合格。
6、试验方法
6、1尺寸偏差
中空玻璃长、宽、对角结和胶层厚度用钢卷尺测量。
中空玻璃厚度用符合GB/T1216规定的精度为0.01mm的外径千分尺或具有相同精度的仪器,在距玻璃板边15mm内的四边中点测量.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
6.2外观
以制品或样品为试样,在较好的自然光线或散射光照条件下(见图3),距中空玻璃正面1m,用肉眼进行检查。
6.3.1试验原理
试样放在低于环境气压10Kpa±0.5Kpa的真空箱内,其内部压力大于箱内压力,以测量试样厚度增长程度及变形的稳定程度来判定试样的密封性能.
6.3.2仪器设备
真空箱:由金属材料制成的能达到试验要求真空度的箱子.真空箱内装有测量厚度变化的支架和百分表,支点位于试样中部.(见图4) 6.3.3试验条件
试样为20块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的样品,实验在23℃±2℃,相对湿度30%~75%的环境中进行.实验前全部试样在该环境放置12h 以上.
6.3.4试验步骤
6.3.4.1将试样分批放入真空箱内,安装在装百分表的支架中.
6.3.4.2 把百分表调整到零点或记下百分表初始读数.
6.3.4.3 试验时把真空箱内压力降到低于环境气压10Kpa±0.5Kpa.在达到低压后5min~10min内记下百分表读数,计算出厚度初始偏差.
6.3.4.4 保持低压2.5h后,在 5min内再记下百分表的读数,计算出厚度偏.
6.4 露点试验
6.4.1 试验原理
放置露点仪后玻璃表面局部冷却,当达到一定温度后,内部水汽在冷却点部们结露,该温度为露点。
6.4..2 仪器设备
6.4.2.1 露点仪:测量管的高度为300mm,测量表面直径为50mm(见图5)  
6.4.2.2温度计:测量范围为-80℃~30℃,精度为1℃ 。
6.4.3试验条件
试样为制品或20块与制品在同一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的样品。试验在温度
23℃±2℃,相对温度30%~75%的条件下进行。试验前将试样在该环境条件下放置一周以上。
6.4.4 试验步骤
6.4.4.1 向露点仪的容器是注入深约25mm 的乙醇或丙酮,在加入干冰。使其温度冷却到等于或低于—40℃并在试验中保持温度。
6.4.2.2 将试样水平放置,在上面涂一层乙醇或丙酮。使露点仪与该表面紧密接触,停留时间按表4的规定。  
6.4.4.3 移开露点仪,立刻观察玻璃试样的内表面上有无结露或结霜。
8、  耐紫外线辐照试验
6.5.1 试验原理
此项试验是检验中空玻璃耐紫外线辐照性能,照射后密封胶如果有有机物、水等挥发物,通过冷却水盘可以把这些物质吸附到玻璃内表面。并检验试样在紫外线辐照下胶条蠕变情况。
6.5.2 仪器设备
6.5.2.1 紫外线试验箱:箱体尺寸为560mm*560mm*560mm,内装由紫铜板制成的150mm的冷却盘2个(见图6)6.5.2.2 光源为MLU型300W紫外线灯,电压为200V±5V,其输出功率不低于40W/m2,每次试验前必须用照度计检查光源输出功率。
6.5.2.3 试验箱内温度为50C℃±3℃。
6.5.3 试验条件
试样为4块(2块试验、2块备用)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的样品。
6.5.4 试验步骤
6.5.4.1 在试验箱内放2块试样,试样放置如图6,试样中心与光源相距300mm,在每块试样中心表面各放置冷却板,然后连续通水冷却,进口水温保持在16℃±2℃,冷却板进出口水温相差不得超过2℃。
6.5.4.2 紫外线连续照射168h后,把试样移出放到23℃±2℃温度下存放一周,然后擦净表面。
6.5.4.3 按照6。2观察试样的内表面有无雾状、油状或其他污物,玻璃是否有明显错位、胶条有无蠕变。
9、 气候循环耐久性试验
6.6.1 试验原理
此项试验是加速户外自然条件的模拟试验,通过试验来考验试样耐户外自然条件的能力。试验后根据露点测试来确定该项性能的优劣。
6.6.2 仪器设备
气候循环试验装置:由加热、冷却、喷水、吹风等能够达到模拟气候变化要求的部件构成(见图7)。 
6.6.3 试验条件
试样为6块(4块试验、2块备用)与制品在同一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未经6.5试验的中空玻璃.试验在温度23℃±2℃,相对湿度30%~75%的条件下进行.
6.6.4 试验步骤
6.6.4.1 将4块试样装在气候循环装置的框架上,试样的一个表面暴露在气候循环条件上,另一表面暴露在温度环境下,安装时注意不要使试样产生机械应力.
6.6.4.2 气候循环试验进行320个连续循环,每个循环周期分为三个阶段.
加热阶段:时间为90min±1min,在60min±30min内将箱内温度升高到52℃±2℃,其余时间保温。
冷却阶段:时间为90min±1min,冷却25min后用24℃±3℃的水向试样表面喷5min,其余时间通风冷却。
制冷阶段:时间为90min±1min,在60min±30min内将温度降低到-15℃±2℃,其余时间保温.
zui初50个循环里zui多允许2块试样破裂.可用备用试样更换.更换后继续试验.更换后的试样在进行320次循环试验.
6.4.4.3 完成320次循环试验后,移出试样,在23℃±2℃和相对湿度30%~75%的条件下放置一周,然后按6.4测量露点。
10、 高温高湿耐久性试验
6.7.1 试验原理
此项试验是检验中空玻璃在高温高湿环境下的耐久性能,试样经高温高湿及温度变化产生热胀冷缩,强制水汽进入试样内部,试验后根据露点测试确定该项性能的优劣。
6.7.2 仪器设备
高温高湿试验箱(见图8):由加热、喷水装置构成。 
6.7.3 试验条件
试样为10块(8块试验、2块备用)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未经6。5和6。6试验的中空玻璃,放置在相对湿度大于95%的高温高湿试验箱内,在箱壁和隔板之间连续喷水,使温度在25℃±3℃~55℃±3℃之间有规律变动。
6.7.4 试验步骤
6.7.4.1 试验进行224次循环,每个循环分为两个阶段
加热阶段:时间为140min±1min,在90min±1min内将箱内温度升高到55℃±3℃,其余时间保温。
冷却阶段:时间为40min±1min,在30min±1min内将箱内温度升高到25℃±3℃,其余时间保温。
6.7.4.2 试验zui初50个循环里zui多允许有2块试样破裂,可以更换后继续试验。更换后的试样再进行224次循环试验。
6.7.4.3 完成224次循环后移出试样,在温度23℃—2℃,相对湿度30%~75%的条件下放置一周,然后按6.4测量露点。
7、 检验规则
7.1 型检验分类
7.1.1 型式检验
塑式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偏差、密封性能、露点、耐紫外线辐照性能、气候循环耐久性能和高温高湿耐久性能试验。
7.1.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偏差。若要求增加其他检验项目由供需双方商定。
7.2 组批和抽样
7.2.1 组批:采用同一工艺条件下生产的中空玻璃,500块为一批。
7.2.2 产品的外观、尺寸偏差按表5从交货批中随机抽样进行检验。 
对于产品所要求的其他技术性能,若用制品检验时,根据检验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是随机抽取。
7.3 判定规则
若不合格数等于或大于表5的不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不合格。其他性能也应符合相应条款的规定,否则认为该项不合格。若上述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8、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
中空玻璃用木箱或集装箱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每块玻璃应用塑料或纸隔开,玻璃与包装箱之间用不易引起玻璃划伤等外观缺陷的轻材料填实。
8.2 标志
包装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应包括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商标、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执行标准、且应标明“朝上、轻搬正放、防雨、防潮、防日晒、小心破碎”等字样。
8.3 运输
产品可用各种类型车辆运输,搬运规则、条件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运输时,不得平放或斜放,长度方向与运输车辆运动方向相同。应有防雨措施。
8.4 贮存
产品应垂直放置存在干燥的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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