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项目属于凤岭北路一期工程(厢竹大道—高坡岭路)。截***前,南宁市建筑管理处针对其共下达*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检查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实施当场行政处罚5次,共处罚金额6000元。
在此前的监督抽查中,发现该工地位于翠竹长虹路口的出入口仅设置了冲洗槽,未按照要求设置自动冲洗平台、减速带等冲洗保洁设施。3月11日,市建管处对该工程下达了*检查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对责任单位实施当场行政处罚,责令施工单位进行限期整改。3月31日,建设管理部门又组织该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召开约谈会,对工程建设主要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诫勉谈话。4月8日,该工程施工单位基本完成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如在工地出入口设置了门扇、自动冲洗平台,以及对施工场地内的闲置裸土进行覆盖等。
4月12日16时许,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在该工地出入口自动冲洗平台水池补水的过程中,驶出车辆只经过冲洗槽冲洗,无洒水车辅助冲洗便直接上路,导致车辆未冲洗干净对长虹路造成了污染。
针对此情况,市建管处立即对该工程下发*检查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实施当场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同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共计94分,并向市建筑监察支队移交线索进行立案查处。依据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将对其违法行为按上限的10万元进行处罚。据介绍,这也是自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启动以来,针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处罚金额*高、处罚*重的一次。(龙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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