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系统组成
2.1.1设备名称: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简称CEMS)。
2.1.2型式:抽取稀释法或加热采样。
2.1.3安装位置:
#2炉1#引风机与脱硫塔入口之间1套(烟气量按2个引风机烟道折算);
#3炉1#引风机与脱硫塔入口之间1套(烟气量按2个引风机烟道折算);
#2炉FGD出口烟道1套;
#3炉FGD出口烟道1套。
2.1.4安装套数:
共四套(2台脱硫吸收塔的入口各1套,出口各1套)。
2.1.5监测项目:
脱硫入口2套:监测原烟气的CO、SO2 、NOX 、O2、含尘量、温度、压力、湿度、流量(流速)。系统应由烟尘浓度监测子系统、气态物(CO、SO2、NOX、O2)监测子系统、烟气排放参数(温度、压力、流量、湿度)监测子系统组成。
FGD出口2套:监测脱硫净烟气的CO、SO2、NOX、O2、含尘量、温度、压力、湿度、流量(流速)。系统应由烟尘浓度监测子系统、气态物(CO、SO2、NOX、O2)监测子系统、烟气排放参数(流量、温度、压力、湿度)监测子系统组成。通过加热采样抽取稀释后测定烟气中上述监测项目的实时数据,能集中对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存储和输出。
脱硫系统中所有烟气排放设备的电源故障和系统故障,在FGD_DCS上 警。
#2炉脱硫入口和#2炉FGD出口的两套CEMS各自放置在测点平台上,就地烟气间设控制上位机;#3炉脱硫入口和#3炉FGD出口的两套CEMS各自放置在测点平台上,就地烟气间设控制上位机。脱硫入口上位机的画面不仅要显示当前测点所显示的数据以及工艺流程,还要显示脱硫入口另外一个烟道的数据和工艺流程图,数据源取自测点数据。
环保监测所需的数据接口及通讯设施也由卖方统一提供,包括:CO、SO2、NOX、烟尘浓度、烟气温度、湿度、压力、含氧量、流速、流量。
2.1.6系统应按上述监测项目(含控制及数据采集系统)采用模块化集成设计。
2.1.7系统运行数据采集率应不低于99%。
2.1.8系统应能满足在***90天运行中不需要非日常维修的要求(指系统运行维护手册中常规部分没有要求的任何维修活动的要求)。
2.1.9系统提供的检测数据资料可用率不少于95%。CEMS数据可用率计算是基于CEMS运行并收集数据的时间,扣掉CEMS任何部件不能投运的时间。
2.1.10输出单位:对所检测烟气的各种参数,系统除在就地分析仪器面板上显示外还均以4-20mA标准模拟量信号输出。气态污染物浓度单位使用mg/Nm3,烟尘浓度单位为mg/Nm3,流量计测出流速信号应折算成体积流量Nm3/h输出,温度单位为℃,湿度单位为%,压力单位为Pa,含氧量单位为%。(如当地环保部门对上传数据格式有特别要求,卖方应承诺可以无条件满足。)
2.1.11 系统中的分析仪器应具有自诊断功能,同时系统应具有主要部件故障 警功能,自诊断功能***将包括测量元件/检测探头的失效、超出量程情况、以及没有足够的采样流量能力的情况。分析仪器应具有故障指示能力,并留有与脱硫控制室内DCS的通讯接口(具体通讯协议联络会上定)。这种功能将包括在仪器和与DAS系统的接口中。
2.1.12 系统应具有自动定时反吹功能,反吹时间周期根据具体工况应可以调整,反吹时数据测量应为实时测量值,不允许保持。
2.1.13 系统的各部件安装位置应为运行维护提供良好的条件。
2.1.14 系统应具有从采样探头输入标气进行系统标定的功能。
2.2规范和标准
卖方提供的装置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版)的内容要求及相关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技术协议书所涉及的标准都为本工程项目时段内的*新标准,主要规范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空气与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同时,卖方提供的系统装置应严格遵守火力发电厂工程建设标准中相关的强制性条文规定。
2.3技术要求
本系统应有烟尘浓度监测子系统、气态污染物(CO、SO2、NOx、O2)监测子系统、烟气排放参数(烟气流量、温度、压力、湿度)监测子系统。通过在线连续采样(加热采样)测定烟气中上述监测项目的实时数据,并能集中采集、处理、存储和输出。系统实现完整的工况控制及状态 警,并可对需要的检测数据组合成标准数据包进行实时上传。
卖方提供的CEMS应是技术先进、长期稳定运行的产品。其测量、计算方法应得到中国环保局和制造商所在国环保局的认可,CEMS的计量应得到中国计量主管部门的认可。
2.3.1气态污染物(CO、SO2、NOX)连续监测
2.3.1.1 监测项目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SO2、NOX)
2.3.1.2 监测方法
稀释采样法—紫外荧光检测技术
直接抽取冷干法—非分散红外吸收
2.3.1.3技术性能参数
(1)测量范围
根据电厂实际排放浓度情况与环保法规、标准的具体要求或脱硫设备工况并考虑一定的裕度而定。特别对SO2浓度的测量,其分析单元的量程范围应有多档切换选择,以适应不同工况需要。检出上限要求不低于8000mg/Nm3,检出下限,浓度校准后1mg/Nm3。
(2)零点漂移≤±0.5%满量程/24h;
(3)量程漂移≤±1%满量程/24h;
(4)响应时间≤200s;
(5)线性度≤±5%。
(6)准确度
a.相对准确度≤1%
b.量程要求:
FGD出口:SO2 0~100~300 mg/Nm3双量程;NOX 0~150~500 mg/Nm3双量程。
2.3.2 烟尘浓度连续监测
2.3.2.1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激光前散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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