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明文规定
防爆电气的检查工作是严谨,严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属于工业产品,属于消耗品,常时间的运用操作,应当对其仔细检查以及发现问题及时得到纠正。
同时对防爆电气设备也有着一些明文严格规定;
1.打开防爆电气检查,必须切断上级电源,并闭锁、挂牌;现场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方可打开防爆电气,并进行验电、放电。
2.集团公司专管人员打开防爆电气检查,不得检修电气设备。
3.严格执行如下标准规程:《GB3836-20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电缆安装、运行、维修、管理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供电***保护细则”和《部颁煤矿井下电气检查有关问题的若干规定》等规定。
4.打开防爆电气检查,必须执行停送电检修规定。
5.井下防爆电气专管人员必须经防爆电气检查工和井下电钳工的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非专管人员不得打开防爆电气设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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