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收益权ABS项目操作要点

  图:中信证券-首创股份污水处理收益权ABS说明书   一是解决期限匹配。由于污水处理项目合同期较长,专项计划从期限上讲难以完全匹配,而若设计成产品到期才开放回售,则存在投资人难以买账的情况。因此建议按照常用期限(入2.5+或3+)设计产品期限,同时考虑设计成多期产品相叠加的模式解决期限错配的问题。
   二是实现风险隔离。收费收益权ABS大风险点是无法实现基础资产的真实出售,即未来资产支持证券的现金流偿付很大程度依赖于项目主体运营能力。如何防范主体信用风险是污水处理权ABS项目操作的重点。欧洲一些国家在此类项目主要是通过“行政接管人”制度来保障,由于法律制度差异,国内收费权项目的证券化亟需创新结构设计。
   4. 增信措施
   通常情况下,污水处理项目企业不愿意提供担保(降低资产负债率以及财 披露的考虑),因此可重点考虑市场化担保机构。
   5. 其他要点
 (一)关于政府同意事项
   将污水处理项目收益权质押给专项计划之前,须征得政府方的同意。
 (二)关于基础资产权利负担
   若污水处理项目在进行融资的时候已将收益权质押给其他金融机构,则可选择如下方式接触权利负担:一是与金融机构债权人协商解除质押或担保置换;二是在资管专项计划产品发行前通过过桥资金归还原借款并解除质押;三是信托资金解除前期担保。
 (三)基础资产打包发行可行性(读懂ABS补充)
   在污水处理收费ABS案例中,由于单个污水处理厂收费规模较小,已有不少案例将多个污水处理厂的收费收益权打包发行,是完全可行的。
   对于存在多个污水处理厂打包发行的情形,可以设置多个原始权益人,但须同时设置多个资产服务机构,明确约定各服务机构之间关系及权责分工;也可以将原始权益人从第三方受让的资产作为基础资产。
   例如,由开源证券担任计划管理人的“云南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国内首单将污水处理和供水收费同时打包ABS的项目。透过这个案例可以认为,供水收费权与污水处理收费权组合不属于负面清单规定的法律界定及业务形态属于不同类型且缺乏相关性的资产组合,在实务中也不妨在负面清单的框架内,按类似方向拓展在资产打包方面做些创新、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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